3月29日,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南京人民法院,因为当年的刁爱青遇害一事,起诉了南京大学。4月6日,被害人家属却在网上公开发文表示,“出于种种原因,我们决定撤诉了。”为什么呢?下面一起看看吧。
南大碎尸案,又称南京“1 19”碎尸案、刁爱青案,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,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,被害人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,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。遗体失踪9天后,也就是当年的1月19日清晨,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,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。
刁爱青家属称,1996年,被害人刁爱青出事后,给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。二十多年来,其家属多次联系过南京大学,但学校均以刑事案件未侦破为由,让其回家等消息,一等便是25年。2021年3月29日,被害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,到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南京大学的相关材料,法院已经收下了材料。
然而,提起诉讼8天后,被害者家属在网上发文表示决定撤诉:“出于种种原因,我们决定撤诉了。”
以上就是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的介绍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2023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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